问题 | 诬告陷害罪的法律特征具体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诬告陷害罪在法律范畴内的独特特性,我们可从如下几方面详细阐述:
首先,该罪名涉及到多重客体的侵犯,即不仅对他人人身权利构成侵犯,同时亦触犯了司法机关正常运作的规则。 其次,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真相并向特定的司法机构或是相关部门进行揭露。 想要使此罪名成立,我们需要满足下列几点要求: (1)捏造的事件必需属于他人的犯罪事实,若捏造的犯罪并非旨在对他人造成刑事追责,那么便无法构成此罪名; (2)除了捏造他人的犯罪事实外,还需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 (3)诬告的行为必须针对某特定个体; (4)诬告陷害的情节必须属于严重级别,这里所定义的“情节严重”主要包含捏造的犯罪事实重大、恶劣的诬陷手段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等等。 只要符合上述各项条件,无论最终被诬陷者是否遭受刑事处分,均不会影响本罪行的成立。 第三,从主体角度来讲,该罪行的实施者无特别针对的群体限制,无论是普通市民还是国家公职人员都有可能成为违法之徒。 最后,从主观方面来看,这起犯罪的性质为故意,且具有使他人承受刑事追究的目的,至于其具体动机如何,并不影响定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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