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如何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提供血液制品属于严重违反刑法相关规范之规定而涉嫌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及供应血液制品罪。
具体而言,本罪是指投资者在没有获得合法批准和授权的情况下,实施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且这种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质量门槛和安全指标,有可能直接威胁到使用者的身体健康,甚至对使用者身体健康带来极其重大的损害。 鉴于上述情况,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该罪名的量刑条款如下: 首先,当投资者实施的行为仅仅满足了“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但足以危及人身健康”这一条件时,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其次,如果因为投资者的不法行为已经对投资对象的生命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那么其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仍需要缴纳罚金; 最后,若投资者所实施的行为最终导致极为严重的结果,那么他们将要面临的则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刑事责任,并且不仅要缴纳罚金,可能还要被扣除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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