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能否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敲诈勒索罪的确立与裁定,我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七十四条进行规定与规范。若某一行为人通过使用恐吓、胁迫等手段,不正当地向他人索求财务,并且所获得的财务累积数量达到特定数值或者在一段时间内出现多次此类行为,那么该行为人就有可能被判定在进行敲诈勒索活动。在实际判断过程中,既要考察参酌行为人的犯罪手段是否全部符合“威胁、胁迫”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敲诈勒索手段类型,同时也要对其所获取的财务财产是否达到了“数量较大”或者“发生次数较多”的相关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当这些标准都被满足、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我们便可将其判定为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并根据涉案金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的实际情况,依法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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