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猥亵罪会被撤案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内容,若某起刑事案件具备下列任一情形,则将不再进行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之前已经进行了追究的,应予以撤销案件,或者宣布不起诉,或终止审理,甚至宣告无罪:(一)犯罪行为情节较轻且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较小,无法认定为犯罪的;(二)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过国家特赦令而免除了刑罚的;(四)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未有人提起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的;(六)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在猥亵罪案件中,若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如犯罪行为情节较轻且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较小,无法认定为犯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等情况,均可依据此法律条款,对该案件进行撤销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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