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的缓刑适用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寻求滋扰行为的缓期执行的具体标准如下:
对于那些被判定为拘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并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者,有资格被宣布缓期执行,特别是针对那些未满十八岁的个人、正在怀孕的妇女以及已经超过七十五岁的老年人,应当给予缓期执行的权利: (第一)他们在犯罪行为中的情节比较轻微; (第二)他们有着悔过自新的明显表现,(第三)他们不再具备再次实施犯罪的潜在危险性; (第四)给予他们缓期执行的判决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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