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利用公司侵占罪还能告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即第二百七十一条所明确规定,如公司股东通过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原本属于该企业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话,那么他就有可能被判定犯下了职务侵占罪。而当涉案金额进一步扩大至巨大或者特别巨大时,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因此,若发现公司股东的行为存在上述情况,则可依法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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