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认定从犯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例,对于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从犯而言,只要其实际行为尚未达到为主犯所必备的条件,换言之,既无直接开设赌场的行为,亦未参与到组织、策划赌场的环节之中,然而在开设赌场这一重大罪行中,仍有涉足其中,则这类人员便可被视为从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从犯所作出的明确规定,从犯理应受到宽大处理,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刑事追究。然而,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具有其独特性和复杂性,因此,最终的判决结果需充分考量诸多因素,如从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发挥的作用以及是否有悔过自新的表现等等。若从犯的行为情节相对轻微,那么他/她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同时还将被课以罚金;反之,若其行为情节较为恶劣,那么他/她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将被课以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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