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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组织强迫介绍卖淫罪如何定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明确规定,“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责皆归于“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名之下的一个具体分类。在此情况下,倘若犯罪嫌疑人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并且对他人实施强制性卖淫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我们所说的“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行。根据这一法条的严格规定,若情节严重,则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金。因此,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行的定罪依据便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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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5: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