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千元可以构成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所明文规定,构成侵占罪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行为人须将作为其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或是将他人遗失之物以及掩藏之物非法霸占为己有;其次,其侵占的金额需要达到一定程度,即所谓的“数额较大”,并且对他人拒绝返还或者交付相关物品持有坚决抗拒的态度;最后,该案件必须在已经告知了行为人之后才能予以处理。对于涉及到的四千元是否能够构成侵占罪,我们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若这四千元确实属于被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且其数额已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而行为人又对他人要求返还此款的请求置若罔闻,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况便很有可能被认定为侵占罪。然而,要判定是否构成犯罪,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其他诸多因素,例如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案发过程中行为人的具体表现等等。如果侵占的金额并未达到一定数量,或者行为人能够积极主动地将款项归还给受害者,那么就很可能不会被判定为犯罪。因此,仅仅依据四千元这个数字本身,我们尚不能直接断言其是否构成侵占罪。我们需要掌握更多的案件细节信息,以便进行更为精确的分析。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条款的规定,四千元的确有可能构成侵占罪,但最终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全面的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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