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遗漏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在审理盗窃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未被揭示的相关事实或证据,则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由检察院承担起补充侦查的职责,或由法院展开自主调查工作。若经过补充侦查或调查后证实确有遗漏事项,则应依据法律规定,依法追加盗窃行为的认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具体规定,对新发现的盗窃事实进行定罪量刑。若新发现的盗窃事实满足数额较大、多次实施盗窃等特定条件,则应依法予以从重惩处;而对于新发现的盗窃事实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应依照法律规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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