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茶楼内赌博,老板应承担何种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明知道他人正在进行赌博犯罪行为且提供了资金、计算机网络及通讯设备、费用结算等方面实质性的协助者,会被视为赌博犯罪的共同被告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据此理解,若某个茶楼的业主明明知晓会有人在店内进行赌博活动,但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加以阻止,抑或该茶楼本身就是一个赌场,引诱赌博者来此聚赌,那么它们都应当为此类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只要是普通的茶楼,对于顾客在店内秘密进行赌博的现象并不知情,则无需负责。 关于这点,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赌博罪】条款: 凡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聚集众人进行赌博活动或以此作为职业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处以罚金。 对于【开设赌场罪】,其适用情况如下: 设置赌场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处以罚金; 情节较重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处罚金。 若上述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情形涉及到组织我国籍公民参加境外的赌博活动,且赌资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也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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