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所谓的“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指的是,为各种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性支撑,或是为这些活动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和服务。在这里,我们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即使一个公司的员工自己的薪酬,只要这个工资是员工通过合法劳动获得的,并且并未涉及到任何涉及上述非法协助行为的情况下,一般说来,这笔薪酬是不应当被视为犯罪所获收益的。然而,如果这个员工的薪资是来自那些具有犯罪性质的活动,或者员工明明知道这些资金是犯罪所得却仍然予以接受的话,那么就有可能会涉及到其他与洗钱有关的犯罪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