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退赃金额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退赃金额如何确定这一问题,我们通常是以涉案金额或者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损失为依据进行计算。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各州法院会结合具体个案的实际情况,诸如赌博活动的参与规模、持续时间、参与者的数量、投注金额的大小以及犯罪分子通过该活动获取的非法利润等等要素,通过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衡量,最终确定出符合法律规范和公正原则的退赃金额。若面临犯罪所得难以精确计算的困境,法院则可能会从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从中获得的违法收益两个方面出发,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退赃金额。除此之外,倘若被告人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那么法院在确定退赃金额时亦会将这些因素纳入考量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