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赠与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赠与财产 在法律范畴内,以下皆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类别: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劳动报酬收入、科技收益、资本收益及其他经合规方式取得的合法收入; (2)婚前已获得的财产所有权,例如在婚前持有之债权; (3)婚前财产的利息收益,包括婚前所获的个人财产利息; (4)婚前以货币、股票期权等形式持有,但婚后转变为另一种形式的财产。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私有财产,无论婚龄多长都不能自动地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据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产生的以下各类财产,均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并由夫妇共享所有权: 首先是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收入; 其次是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带来的收益; 再次则是各类知识产权所创造出的利益; 此外,继承或接受赠送的财产亦涵盖其中; 最后是其他按照规定应属于夫妻共有所有的财产。 然而,以下几类财产却属于夫妻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一类是指在结婚前就已存在的一方财产; 第二类是指由于遭受人身伤害而依法得到的赔偿或补偿; 第三类则是经过遗嘱或赠予协议明确指定仅归属某一方的财产; 第四类是仅供一方专属使用的生活物品; 最后一类则是其他依法应属一方拥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法律范畴内,以下皆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类别: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劳动报酬收入、科技收益、资本收益及其他经合规方式取得的合法收入; (2)婚前已获得的财产所有权,例如在婚前持有之债权; (3)婚前财产的利息收益,包括婚前所获的个人财产利息; (4)婚前以货币、股票期权等形式持有,但婚后转变为另一种形式的财产。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私有财产,无论婚龄多长都不能自动地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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