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如何认定从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洗钱罪认定之中,对于从犯身份的确认,往往牵涉到共谋犯罪中的角色和行为类型。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所谓从犯,乃是在共谋犯罪活动中发挥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在洗钱罪这一特定的共谋犯罪中,若有某位参与者仅为洗钱提供了场所、工具或者协助资金转移,却并未直接参与策划、组织或主导实施洗钱行为,那么该名参与者的角色便可能被判定为从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将依据具体案情来判断某位参与者是否构成从犯。例如,倘若某位参与者明知自身行为属于协助洗钱,但却自认为仅是在执行指令,对整个洗钱过程的策划与实施并无直接参与,那么他的行为就有可能被视为从犯。 然而,若某位参与者积极参与策划和实施洗钱行为,那么他的角色则可能被视为主犯,而非从犯。在确定从犯身份时,法院将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如犯罪性质、犯罪严重性、犯罪后果、犯罪预谋、犯罪组织程度、犯罪参与程度及犯罪人的角色和责任等等。若经法院裁定某人为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应对其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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