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场所聚众斗殴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聚众斗殴罪作为其中之一的罪行被明确规定。该种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以报复他人或者实施其他非法意图为动机,召集超过三人以上的人员相互斗殴,从而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尽管聚众斗殴罪侵犯的是社会公共秩序这一基本原则,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只有在公共场所才会出现这种犯罪行为。实际上,即使是在私人场所发生的聚众斗殴行为,也同样可以被认定为聚众斗殴罪。原因在于,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聚众斗殴行为无论在何种环境下发生,其所侵害的都是社会公共秩序这个核心价值。关于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主体,它是一个广泛的范畴,只要是已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主体。
至于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则主要体现为犯罪嫌疑人召集众多人员结伙进行斗殴的行为。聚众斗殴的主要特征是出于个人恩怨、恶性竞争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形成团伙形式进行的暴力冲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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