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需要有被害人指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界定盗窃犯罪过程中,相关法律条文并非单纯地依赖于受害者的指控言论,而是需要依托于实际案件证据链的可靠性与完整度。审判机构将详尽地整合现场取证资料、监控画面实录、物品物证以及目击者陈述等多个维度的信息予以细致评估。只要各项证据充足,即便缺少受害者的直接指认,同样可以对被告人实施定罪判决。比如,倘若被告已经公然认罪,或者存在其他可信度高的证据能够直接证实他/她所犯下的罪行,那么这无疑是确立定罪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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