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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应如何分配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应如何分配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地产,其分割决策会以协商为主导原则进行,而对于房地产的分配比例、分配方式以及分配期限等诸多事项,都应先经由夫妇双方齐心协力进行商定和决策。

但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无法形成一致协议时,便可向司法机关请求调解与裁决。

关于房屋最终的细分方法,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必然会予以详细审慎的考虑。

概括而言,当双方都有意愿获得房屋产权且自愿竞价购买者,法院应当严格准予。

相反地,如果仅有一方渴求房屋产权的话,此时法院将委托权威评估机构依据市场价值对房屋进行详细的估值,之后夫或妻中的任何一位获胜者须向对方支付适当的补偿金。

最后,若双方均不愿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话,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纽约法庭将对房屋进行公开拍卖,之后所得出的所有款项将用于公平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在离婚事件发生之后,若有任何一方察觉到对方进行了财产的隐匿或转移动作,皆有权向国内的相关法律机构提出诉讼申请,以此来重新分配原已协议归属的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其次,在离婚过程中,对于那些故意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法律将给予其相应的惩罚措施,即在财产分割环节上,对该方予以适当的扣减甚至是完全不予分配。

最后,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如若有任何一方试图通过隐匿或转移财产的方式来损害另一方的权益,那么对方便可向国内的相关法律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离婚涉及到的财产分配问题,应以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作为首要解决方案。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借助司法程序进行调和。在此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竞拍或者评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财产的最终归属。对于有明确购买意向的一方,可以直接获得该项财产;而如果只有一方愿意拥有该财产,则需要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倘若双方均无意继续持有该财产,那么将由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所得款项将由双方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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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7: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