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人是不是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案例进行判断。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满足以下任一情形时,便可被视为触犯了寻衅滋事罪行: 首先是肆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者; 其次是对他人进行无理取闹的追逐、拦截、侮辱以及恐吓,同样情节严重者; 第三则指强行夺取或是随心所欲地破坏、侵占公私财产,情节截然严重; 最后一种情况是在公共场合制造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失控。反之,若未达到上述标准,仅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并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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