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能做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诉讼案情,检察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当诉讼行为的情节轻微、产生的危害性较小,难以被认定为犯罪的情况下;或是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所设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特定法定条件时,司法机关将不再对此进行追溯和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启动的刑事程序应予撤销,或由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或由审判机关终止审理,或宣布被告人无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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