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路上捡到钱包算盗窃罪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拾获物品并不等同于实施盗窃行为,但如若所拾得之物品价值较高而未予返还,则可能触犯侵占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经催告仍拒绝返还者,应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处以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此外,对于他人遗失物或埋藏物,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其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经催告仍拒绝交出者,也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然而,本罪名仅在受害人提出控诉时方予以受理。 2.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数额较大者,或多次实施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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