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到路边遗忘物构成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行为者在拾得他人之遗失物品后不予返还,便有可能违反了侵占罪的规定。
具体来说,行为人若将他人遗忘之物或埋藏于地下之物品非法占为己有,且该占有物价值达到了一定的程度,而其拒绝交付给原所有人的,则是严重的侵占犯罪。针对此类犯罪行为,司法机关通常会对行为人处以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乃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 至于犯罪的主体,根据刑法的规定,只要是年满十六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侵占罪的实施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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