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妇女儿童罪认定标准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拐卖妇女儿童罪,简称“拐卖人口罪”或“拐卖妇童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妨害婚姻家庭罪行的犯罪,其具体定义是指行为人为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通过诱骗、绑架、购买、运输、出售以及接收、转手等方式干预他人生活自主权,将他人尤其是女性及未成年人作为商品的非法行为。这一犯罪性质属于典型的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在客观事实上实施了上述任何一项非法行为,便可被视为已经触犯了拐卖妇女儿童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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