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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看守所寻衅滋事罪标准最新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犯罪是指行为人毫无理由地肆意挑起争端,进行肆意的暴力攻击、侮辱或者骚扰他人以及任意毁坏、占有公私财产,或者在公众场合制造混乱,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该种犯罪在构成要件方面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首先,此罪名侵犯的法益主要是公共秩序。这里所称的公共秩序不仅限于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还包括了日常生活中人们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这种犯罪的表现形式通常是无缘无故地引发纷争,煽动闹事,无理取闹,对无辜者实施暴力,肆意挑起争端,横行霸道,从而破坏社会秩序;
再次,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嫌疑人;
最后,从主观层面上看,这种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也就是说行为人公然蔑视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规范,其犯罪动机往往是通过寻衅滋事的方式来寻求精神上的刺激,以弥补内心的空虚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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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6: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