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审查重点是什么问题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违法所得的追缴范畴包括了向社会大众非法吸纳的全部资金;以所吸纳资金向集资参与者支付的利息及分红等各类报酬;以及向协助吸收资金运作之相关人员支付的代理费用、额外津贴、返点回扣、佣金、抽成等多种费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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