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立案后追诉期是从什么时候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的诉讼时效应自犯罪行为终了的那日开始计起。
具体来说,有下列三种情况: 1、倘若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或继续状态,则诉讼时效应自犯罪行为终止的那日起算; 2、若在前述诉讼期限内再度实施新的犯罪,那么前一次犯罪的诉讼期限将自新罪行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3、若公安机关已对该案予以立案侦查,则诉讼时效不受任何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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