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把钱存放别人处不还构成侵占罪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中的“拒不返还”,其具体含义是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约定,应当将他人的财物予以退还却拒绝办理,例如财物所有权人已经明确要求归还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以证明该物品属于自己所有,然而行为人对此视若无睹,明确表达出不会归还的意愿;
或者尽管表面上表示愿意归还,但是在事后却擅自处理,导致实际上无法实现物归原主等情况。 对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如果行为人非法占有并拒不退还,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将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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