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前科再次盗窃追诉标准减半法律依据何在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曾有盗窃犯罪记录者再次实施此类违法行为的追责准则如下:
首先,所涉财产的价值需达到人民币一千元及以上; 其次,近两年内的盗窃行为累积次数达到三次或以上; 第三,未经授权擅自闯入他人家庭生活区域并偷取财物,这种情况下与外界存在相对隔离的状态; 接着,在公开场合或是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最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进行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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