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未经申领采矿许可证而进行开采活动等各类违反相关法规的非法采矿行为,应当由有关部门勒令立即终止开采活动,同时对造成的损失予以经济赔偿,对于所取得的非法矿产品以及相应的违法所得,可依法予以扣押或没收,并且给予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措施。
然而,当存在有法定义务的情况,例如擅自开采国家明文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那么在接受了政府部门的勒令停止开采命令之后,仍继续进行开采活动,且最终导致矿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其破坏价值在人民币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时,政府有权对其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并按照法律程序展开刑事诉讼,以期对犯罪者进行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