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后抓嫖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某些情况下执法部门查获到卖淫或嫖娼行为,将处以拘留及罚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从事此类活动之人,可处以十天至十五天不等的拘留,同时还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但若情节较为轻微,则可能仅仅对其实施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予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卖淫嫖娼即代表着发生于任意一方为男性或女性之间的,以金钱或实物作为交换条件,从而产生性的关系的非法行为。而关于嫖娼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必须存在性关系的事实; 其次两个当事人之间应该具备不确定的关系性质,即卖淫与嫖客之间; 最后,即使行为人本人并不承认自己进行了违法的卖淫嫖娼行为,然而倘若执法机构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亦可对其进行定罪。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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