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是什么意思解释一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乃是指肆意挑衅,随意对他人进行殴打或骚扰,任意损毁、占用公众或私人财物,或是在公共场所制造喧哗和混乱,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恶劣行为。
这一罪行源自中国1979年制定老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流氓罪”条款,后被划拨为独立的刑事罪名。 具体来说,这种行为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四类表现形式: 其一,任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者;其二,采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手段对他人施加恶劣影响者;其三,强行索取、霸占或任意损毁、占用公有或私有财物,情节严惩者;其四,在公共场所制造喧哗及混乱,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者。 从犯罪动机上看,此类行为主要源于“流氓心理”,即为了寻求刺激、释放情绪、逞强好胜或无端滋事,而并非出于故意伤害他人或谋求非法利益之目的。 否则,这些行为将被归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相关的法律条款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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