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集团成立的条件如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一个构成犯罪集团的重要前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集团必须由至少三名成员组成,这些成员的重要性和对整体活动的影响力相对稳定或处于基本稳定状态,并且必须存在明确的领导者或者组织者; 其次,各成员之间需具备共同的目的、周密策划的行动方案以及分工协作的组织架构; 最后,犯罪集团的成立通常是为了实施某种特定的大规模犯罪活动或者多个需要众多人力物力和较长周期以实现的复杂犯罪行为。 二、犯罪集团兼具如下几大特性: 其一,犯罪集团具有相当程度的组织性结构,他们的活动方式是在精心策划和严密组织下进行的;其二,犯罪集团的出现往往源于其有针对性的犯罪动机,即为推行某一种或多种特定的犯罪行为而搭建的机构;其三,犯罪集团呈现出一定程度上的稳定性特征,他们有着严格的组织规章制度,通常制定了旨在实施多次犯罪行为的长远规划,部分甚至将犯罪行为视为自己的常规职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