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先动手,自己拿刀子还手违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他人首先采取行动并构成挑衅,这仅能解释为其具有过错。除非能够提供证据来证实您若不予以反击将会面临严重威胁,使得您的自卫行动成为必要之举,否则,我们无法将该行为视为正当防卫。
2、在行为人正在实施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之时,实施自卫行为而导致不法侵害者伤亡的,这种情况不应被判定为过度防御,且行为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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