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盗自首把别人供出来了我还有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不同的情形而言。
如果盗窃者在司法机构尚未查觉其犯罪行为,或者虽然已经察觉但尚未对其展开讯问及采取相应法律手段之时,便主动向相关部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身的犯罪事实,那么这种属于主动投案的行为,便能够形成自首之效,将直接对其所触犯的盗窃罪的刑罚产生影响,可能会获得减轻或是从宽处理的判决结果。 更进一步来说,若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的话,还有可能避免受到刑事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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