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打了没受伤可以要求赔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遭受暴力行为却未导致伤害后果,无法据此索求赔偿。
根据一般的法律规定,没有实质性损害出现时,通常情况下难以主张获得民事赔偿。 袭击他人这一行为本身即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论是否对受害人身心健康构成实际威胁,均触发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严肃处理机制。 公安部门有权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惩治。 值得注意的是,获得受害人的谅解固然是酌情从轻量刑处理的要素之一,因此在公诉案件中,获得谅解书无疑具有一定的价值。 刑事谅解书(亦作“刑事调解协议书”)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或当事人与其家人,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达成和解后,由受害人方面所提出的一种具法律效应的书面证明。 谅解书往往在提起公诉直至法庭质证环节得以落成,其在刑法体系中的角色主要体现在酌情减轻,从而从轻刑法处罚。 然而,谅解书本身并不存在固定格式,其发行旨在减轻犯罪嫌疑人所承受的惩罚,有的甚至能够对犯罪嫌疑人起到积极影响。 谅解书的构成主要包括前提部分,在此部分需明确展示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事实,以及赔偿事宜已经圆满解决;倘若并未实际产生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则无需对此进行详述,但是谅解书的核心内容还需鲜明地表露出受害人已经取得谅解,同时受害人恳请司法机构免于追究被告人(亦称“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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