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调解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下列情况下,不适宜采取行政调解方式进行解决:
(1)在发生雇佣他人实施暴力行为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事件中; (2)涉及到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团伙相关事宜; (3)涉嫌故意滋生事端、挑起争端的事件; (4)涉及群体性暴力冲突及斗殴活动; (5)累犯人员; (6)多次对他人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行为;以及(7)其他不宜采用调解处理方式来妥善解决的事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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