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获利金额怎么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帮信罪(即所谓“协助或参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收益评估办法,请参照以下几个重要方面进行审慎评判:
首先,支付结算金额。 若结算金额已经超过20万元人民币,则可视为成功符合帮信罪的判定条件之一;其次,审查违法所得金额。 同样地,若调查发现该金额已突破1万元人民币,便可以此为依据判定该行为涉嫌帮信罪;再者,以助力情况之复杂性加以考量。 例如,倘若行为人帮助了至少3名以上的相关人员,其行为便可能涉及帮信罪;最后,还需结合具体案件的特殊情况。 如考察期内有过两次针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助长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构成威胁的被指控经历且曾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如果在被重新指控出类似行为的情况下;或者被协助的有关人员所实施的犯罪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后果等等。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对帮信罪的界定过程中,涉案金额以及获利金额的认定往往是建立在相关当事人的银行流水基础之上,并不能仅仅依据上游犯罪资金的状态确定。 假如在某些情况下资金性质仍难以确认,未来应该按照真实流入经济体的资金量乘以5作为基本估算。 同样地,如果相关的数值总数达到上述标准的五倍以上,或者导致严重后果的,也都应该按帮信罪来追责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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