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
2、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较大(上海市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上海市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