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继承权公证准备资料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办理继承权公证准备资料有哪些? 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 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5、 死者的婚姻证明 6、 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询 7、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二、遗嘱必须公证吗? 不需要 “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我国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 三、遗嘱公证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法律上赋予了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有利立遗嘱的话,被继承人把遗产分给了谁,谁就有继承权,所以,对继承权的公证自己要谨慎做决定,遗嘱中没有把遗产分给自己的,就不能做继承权的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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