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可以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寻衅滋事的行为双方发生了矛盾且已经动手了,后来双方都被请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双方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是当事人自己不能撤案。 构成轻伤,属于故意伤罪,检察机关要进行公诉,是否起诉不取决于当事人,而是取决于检察院。民事部分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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