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该怎么区别刑拘与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
(1)拘留的条件是: 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有法定的一种紧急情形。 上述两个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 (2)逮捕的条件是: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 2.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 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3.羁押的期限不同。 拘留的羁押期限,通常为10日,最多为14日;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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