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主要是:
1、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5、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机动车方无过错;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8、单位用工; 9、个人家人用工; 10、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无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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