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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聚众斗殴未满十八岁怎么判轻微伤害行为人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未年满十八周岁的嫌犯参与公共聚集场合发生群殴事件,并对他人产生轻度损伤影响的行为,法律通常会采取相对温和的处理方式,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处罚。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官会全面权衡未成年人的实际年龄、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其是否有悔过自新的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裁决。
若未成年罪犯在此类犯罪活动中所发挥的角色属于从属或者辅助性质的话,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从犯,从而获得相应程度上较为宽松的刑罚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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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2: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