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期是怎么算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罚期限的计算需综合诸多因素加以考量。
以管制处罚为例,其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倘若判决执行前已处于羁押状态,则羁押一天便可折算为刑期的两天。 至于被判拘役或有期徒刑者,其刑期的起算日期亦是判决执行之日; 若在判决执行前已进行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都可相应地抵扣一天的刑期。 此外,若罪犯在服刑期间能表现出良好行为或是作出重大贡献,那么他们可能会获得减刑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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