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监外执行的实际运用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执行人需患有重大疾病、且该种疾病需要在外界进行治疗与照料才能维持生命;
其次,如若被执行人为孕妇或正在哺乳期内的母亲也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最后,由于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部分被执行人自身缺乏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但便于使用监外执行方式的情况而不妨碍其继续接受教育改造并避免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况,这类人群亦可获得监外执行的机会。
而所需遵循的程序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首先由关押场所提出相应书面意见,再将此提交至相关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构或设区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审批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7 0: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