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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处监外执行还收监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给予罪犯监外执行之宽大处理之后,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仍有可能将其重新收回监狱中进行服刑。
如若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所具备的相应条件已经丧失,亦或是其身体状况已不再满足监外执行的要求;
又或者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
然而,倘若罪犯始终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且其监外执行的前提条件并无任何变化,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重新收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监外执行的终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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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21: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