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蓄意施加身体暴力、肆意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按照情节的严重性,可能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
其一,构成行政违法行为; 其二,触犯刑事罪责。 如果情节轻微且未达到法定的轻伤标准,那么此类行为将被视为行政违法行为,并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然而,若造成了轻伤乃至更重的人身伤害,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在涉及行政违法的情况下,主要是对实施暴力行为的人员进行拘留、罚款等严厉的处罚措施。 而在刑事犯罪的范畴内,则需要依据伤害的程度以及具体的案情细节,对犯罪嫌疑人施以相应的刑罚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