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场里收钱的要判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赌博场所内收取款项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视为参与了开设赌场罪的共犯之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具体规定:若涉案者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或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为“开设赌场”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金的严厉惩罚; 若情节更为严重,例如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了五十万元以上,那么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倘若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负责收钱的人员所起的作用只是次要或者辅助性质的,那他就属于从犯范畴之内。 关于从犯的认定,是在量刑上考虑予以从轻、减轻裁决,甚至可以免除处罚。 具体的刑事判决期限,将会充分权衡其在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分量、具体犯罪情节、非法获取的违法所得金额、是否主动投案自首、检举揭发他人罪行等因素后作出决定。 通常情况下,若收钱的行为对赌场的正常运作产生了关键性的影响,那么他可能承受的法律责任便较为重大; 反之,倘若该行为的影响力相对较小,并且存在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那么他所面临的法律审判相对来说会轻松许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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