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被告人处以六个月的拘役,代表的并非有期徒刑。
实际上,这项判决是拘役的结果。
拘役与有期徒刑均属刑事处罚措施的主刑类别,然而二者之间存在显著区别。
首先是法律后果的差异。
在拘役执行期满之后再次犯罪的被告人,其将不会被视为累犯;
然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而言,在他们刑满释放或者得到大赦之后五年之内再度实施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行为,那么将形成累犯制度,必须依法加重处罚。
其次是执行场所的区分。
被判拘役的被告人需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接受执行;
而被判有期徒刑的人则需要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进行服刑。
最后是待遇方面有所不同。
被判处拘役的被告人每隔一至两个月即可获准回家一次,参与劳动生产的,可酌情发放相应报酬;
然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在服刑期间无法享受这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