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是否可以用来折抵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羁押可以折抵部分的刑期,然而,这一抵扣仅限于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等三种情况。
当犯罪嫌犯或被告被判定受到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处罚时,先前所经历的羁押时间可相应折算为刑期予以扣除。 具体来说,如果被告被判处于管制的刑法裁决下,其所受的每一天的羁押都将被视为已经执行了两天的刑期; 而在被判处在拘役或有期徒刑期间,则须将每一天的羁押折换成一天的刑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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